2018年艺考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55人
招生对象:分省
分省计划: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天津市 |
未公布 |
否 |
山东省 |
未公布 |
否 |
河南省 |
未公布 |
否 |
河北省 |
未公布 |
否 |
山西省 |
未公布 |
否 |
内蒙古 |
未公布 |
否 |
辽宁省 |
未公布 |
否 |
吉林省 |
未公布 |
否 |
黑龙江省 |
未公布 |
否 |
上海市 |
未公布 |
否 |
浙江省 |
未公布 |
否 |
福建省 |
未公布 |
否 |
湖北省 |
未公布 |
否 |
湖南省 |
未公布 |
否 |
江西省 |
未公布 |
否 |
海南省 |
未公布 |
否 |
陕西省 |
未公布 |
否 |
云南省 |
未公布 |
否 |
贵州省 |
未公布 |
否 |
甘肃省 |
未公布 |
否 |
新疆 |
未公布 |
否 |
青海省 |
未公布 |
否 |
西藏 |
未公布 |
否 |
香港 |
未公布 |
否 |
澳门 |
未公布 |
否 |
台湾 |
未公布 |
否 |
国外 |
未公布 |
否 |
北京市 |
未公布 |
否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校考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考试安排
音乐学(师范)专业
一试:技能测试
声乐主项
钢琴副项
钢琴主项
声乐副项
二试:
(1)技能测试
声乐主项(42%)
钢琴副项(28%)
视唱(8%)
钢琴主项(42%)
声乐副项(28%)
视唱(8%)
(2)笔试考试
音乐听辨(12%)
基本乐理(10%)
一、考试内容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为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考试科目要求
一试清唱,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二试如需伴奏,须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音乐听辨: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招生省份是否涉及艺术类统考,以及各专业涉及的统考类型,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准。
3.在福建和陕西两个招生省份,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老师提示
【招生信息有可能会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9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电话
010-6890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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