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与要求
1.应试舞种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当代舞、芭蕾舞、现代舞。
2.具体着装要求如下:
(1)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2)不得有纹身(刺青);
(3)自备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
女生:黑色吊带芭蕾连体服,白色芭蕾袜,粉色舞蹈练功鞋(剧目表演时可穿黑色长练功裤)。
男生:紧身白色短袖衣,黑色短裤,肉色舞蹈练功鞋(剧目表演时可穿黑色长练功裤)。
(4)如表演民间舞剧目只能穿课堂训练的民间舞服,规定在红、蓝、白之中选其一,靴子为红色或黑色
3.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与音乐教育的考生须进行身高测量头发上不得做任何影响测量结果的修饰,复试当天须再次进行身高复核。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广东省考生报考舞蹈学院〈舞蹈与音乐教育、舞蹈编导)无须参加我校校考初试,统一采用省舞蹈统考成绩,仅须办理我校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专业初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舞蹈与音乐教育初试成绩=基本功×50%+舞蹈片段×50%
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基木功×50%+舞蹈片段×50%
我校根据舞蹈与音乐教育、舞蹈编导专业的报名人数及成绩,划定复试名单
5.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音频。考生所提供的伴奏音频可通过移动U盘或光盘存储(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存储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舞蹈编导
该培养方向主要招收舞蹈专业中等学校毕业生、专业舞团演员以及具有良好舞蹈专业基础和较扎实文学素养的普通高中生
1.专业初试(广东省考生无须参加此项考试)
(1)舞蹈基本条件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
(2)表演舞台舞蹈片段或舞蹈组合2分钟(白备伴奏音频)。
2.专业复试【100%】(其中校内现场评分70%,录音录像校外评
分30%)
(1)音乐编舞(一小时准备);
(2)阐述音乐编舞小品的主题及结构;
(3)基本功集体课。
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和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 加考试。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 律不予补考。禁止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 相机、手表等)带入笔试、面试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唱) 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换领复 试证手续,凭复试证参加专业复试。
4.专业考试期间,我校将在考场公告栏、星海音乐学院招生 网、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众号、星海音乐学院招生考试 公众号公布考试日程安排、复试名单及相关考试说明,请 考生密切留意。
5.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通过我校招生网、招生办公众号查询 考试成绩,我校将不再寄发考生的《专业合格通知书》。
6.考场只提供钢琴、电子管风琴(雅马哈ELS-02C/吟飞 RSlOOOe)、马林巴、定音鼓、小军鼓、排鼓、木琴、竖 琴、爵士鼓及中国大鼓,其他乐器考生须自备。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录取
(一)我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二)录取原则
为保证招生质量,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将统一对专业成绩 进行复核,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绩复核无误后方为有效成绩。 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情况下,经政审体检合格,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按以下原则录取:
1.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 足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相 同,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2.文理科统一划线,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 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参加联合招生考试的华侨和港澳台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 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情况下,各专业按联招考试成绩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留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校要 求的情况下,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除统考成绩按300分满分,其他专业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分 数计算结果均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说明
各专业非广东省招生计划不分配到各省。
各系(专业)及二级学院(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 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录取原则最终以《星海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考生可通过招生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