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未公布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广东省 | 未公布 | 是 |
湖南省 | 未公布 | 是 |
江西省 | 未公布 | 是 |
甘肃省 | 未公布 | 是 |
安徽省 | 未公布 | 是 |
广西 | 未公布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省统考
录取原则:专业文化按比例
录取方式:1.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等专业的录取原则:在生源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总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2.所有复试结束后,术科合格名单将在3月下旬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广大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可通过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邮寄校考合格证。
3.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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