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艺考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20人(校考)
招生对象:分省
分省计划: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湖南省 |
未公布 |
否 |
河北省 |
未公布 |
否 |
江西省 |
未公布 |
否 |
海南省 |
未公布 |
否 |
辽宁省 |
未公布 |
否 |
广西 |
未公布 |
否 |
广东省 |
未公布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省内统考、外省校考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具体方式见考点详情)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报 名 点:
省份 |
报名点信息 |
广东省 |
城市:广州市 地址:http://zsjy.gzhu.edu.cn 须知:1.报名参加上述专业校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10日期间登录http://zsjy.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2.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3.2019年3月9-10日9:00-16:00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及缴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如不参加网上报名,请考生本人在2019年3月9-10日到学校现场报名并确认交验以下材料和领取准考证:
①所在省艺术类准考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照1张(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③外省生源报考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专业,另再交生源所在省音乐或舞蹈编导两个科类统考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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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考试安排
一.考试要求:音乐学(社会音乐)校考分初试与复试。初试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二.考试时间:
初试3月17日
复试3月18日
三.考试内容:
①初试(80分)
A.音乐学(声乐):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非流行唱法的考生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流行唱法的考生所提供的伴奏音频须通过U盘或光盘储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及其他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B. 音乐学(钢琴):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现场背谱演奏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C.音乐学(器乐):乐器种类仅限二胡、琵琶、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含巴扬)、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现场背谱演奏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②复试(220分,其中180分为主科分数,40分为视唱练耳)
A.音乐学(声乐):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2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非流行唱法的考生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流行唱法的考生所提供的伴奏音频须通过U盘或光盘储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及其他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B.音乐学(钢琴):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练习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至少各1首),考生现场背谱演奏2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C.音乐学(器乐):乐器种类仅限二胡、琵琶、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含巴扬)、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练习曲与乐曲各2首),考生现场背谱演奏2-3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专业文化按比例
录取方式:1.在生源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总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2.所有复试结束后,术科合格名单将在3月下旬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广大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可通过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邮寄校考合格证。
3.3月17日进行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专业初试结束后,3月18日上午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初试成绩,进入复试考生在网上进行复试缴费确认。3月18日下午参加复试。
4.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老师提示
1.在广东省招生的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专业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有调整以相关省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3.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被认定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6.联系方式
①广州大学招生办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 510006
联系电话 :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网址:http://zsjy.gzhu.edu.cn/ E_mail:zhaosb@gzhu.edu.cn
微信公众号:广大招生
②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逸楼6楼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6706
网址:http://xw.gzhu.edu.cn/
③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逸楼4楼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6685
网址:http://yywd.gzhu.edu.cn/
④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逸楼7楼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6988
网址:http://art.gzhu.edu.cn/
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电话
020-3936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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