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20人(省内10 名、省外10名)
招生对象:全国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校考
录取原则:专业文化按比例
录取方式:(一)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考试条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非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调档线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以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分数/文化考试总分╳100╳50%+专业考试实际分数/专业考试总分╳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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