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韵艺考培训

武汉音乐学院

湖北省 武汉市 30所独立 11大音乐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武汉音乐学院 / 艺术类

2018年艺考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未公布

招生对象:全国

学       制:五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校考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考试安排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 2 首或演奏乐曲 2 首,曲目、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 CD 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CD, 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省统考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需进行校考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2)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45% +音乐表演 45%+基础乐理 5%+视唱3%+听写与听辨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45% +音乐表演 45%+基础乐理 5%+视唱3%+听写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3)相关要求
1、各招考方向演奏或演唱初试、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3、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4、使用 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 CD 质量,如因 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 由考生本人负责。
5、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考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6、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 02C、吟飞 1000E 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不得自带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专业文化按比例

录取方式: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1、高考成绩计算方法: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总分× 100 ×分值比例)。

2、录取成绩同分的录取办法
(1) 音乐学、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结构成绩仍相同,则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招考方向按声乐演唱和钢琴演奏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戏曲音乐招考方向按音乐常识和音乐表演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舞蹈编导招考方向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课高考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课高考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老师提示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武汉音乐学院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信息有可能会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地址

紫阳路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
解放路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电话

880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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