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3人
招生对象:分省
省份 | 人数 | 承认统考成绩 |
河北省 | 未公布 | 是 |
山西省 | 未公布 | 是 |
内蒙古 | 未公布 | 是 |
辽宁省 | 未公布 | 是 |
黑龙江省 | 未公布 | 是 |
甘肃省 | 未公布 | 是 |
四川省 | 未公布 | 是 |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省统考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录取原则
1、吉林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其他省考生: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总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3、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4、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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