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韵艺考培训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省 杭州 15所参照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

浙江音乐学院 / 艺术类

2018年艺考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竹笛6、唢呐3、笙4、民族打击乐3、二胡10、板胡2、大提琴4、低音提琴3、古筝8、扬琴5、古琴

招生对象:详见招生简章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校考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考试安排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中国乐器演奏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 大提琴或低音提琴演奏

⑴自选音阶练习一条。

⑵自选练习曲一首。

● 民族打击乐演奏

⑴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⑵自选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注:军鼓、大鼓、排鼓、板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⑴●除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中国乐器演奏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大提琴或低音提琴演奏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大、中型独奏乐曲一首。

●民族打击乐演奏

① 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 自选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注:军鼓、大鼓、排鼓、板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⑵乐理(考试时间 60 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 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 级考试大纲。注:

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②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③乐器范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箜篌。

■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演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演奏成绩。

⑵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过关合格线按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独立划定,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为过关合格。如

该招考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 80%为止。

⑶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分别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 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 音乐表演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录取方式: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100)╳ 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 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老师提示

招生信息有可能会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象山区块

电话

0571-89808000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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