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艺考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小提琴18、中提琴6、大提琴5、低音提琴3、竖琴 2、长笛5、双簧管3、单簧管5、大管3、小号3、
招生对象:详见招生简章
学 制:四年
学 费:未公布
考试类型:校考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准 考 证:网上自行打印
考试安排
西洋乐器演奏
▲专业初试
● 小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中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大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低音提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竖琴演奏
⑴音阶: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注: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
● 长笛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双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单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大管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小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圆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长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大号演奏
⑴音阶: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练习曲:自选练习曲一首。
● 打击乐演奏
⑴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⑵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马林巴、定音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 管风琴演奏
⑴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⑵自选乐曲一首。
注:两首作品不超过 10 分钟,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⑴●小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慢乐章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大提琴演奏
①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演奏
①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协奏曲、奏鸣曲除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竖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注: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
●长笛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双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单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大管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小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圆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长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大号演奏
①练习曲: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②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马林巴、定音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浪漫主义时期乐曲一首。
注:两首作品不超过 15 分钟,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完成考试项目。
⑵乐理(考试时间 60 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 级考试大纲。
⑶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 级考试大纲。
注:
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②初、复试一律不使用伴奏。
③一律不演奏华彩乐段。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⑴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演奏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演奏成绩。
⑵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过关合格线按西洋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独立划定,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为过关合格。如该招考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 80%为止。
⑶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分别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 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 音乐表演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录取方式: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100)╳ 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 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老师提示
招生信息有可能会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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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98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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